利润分配决策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浏览量:7936 发布者:

  利润分配决策(profitdistributiondecision)企业对有关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企业取得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的调整,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才能对税后净利润进行分配。

  企业利润分配要遵循以下原则:①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除应按税法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外,净利润分配的项目、顺序及比例都应按规定进行;②必须兼顾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数额;③要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利润分配要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先提取公积金后再分配给投资者利润,当年无利润或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得分配利润。

  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①用于抵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各项滞纳金和罚款;②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弥补期限,按规定须用净利润弥补的亏损;③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④提取公益金;⑤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先支付优先股股利,然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再支付普通股股利。

  随着铁路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内部机构、机制必然产生变化。首先是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的分开,使带有一定财政分配性质的运输收入分配成为完全的企业内部分配行为。其次是铁路企业的产权关系也将出现多种方式的组合,投资逐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铁路企业产权关系的多样化,必然要求利润分配方法相应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