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基层组织机构(basicorganizationofrailwaymaintenanceofway)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做好线、桥、隧等行车基础设施的日常检修和周期性修理工作而设置的工务系统基层生产单位。
工务系统组织线、桥、隧日常养护维修的基层单位是工务段、桥工段;组织线桥隧大修生产的基层单位是线路(桥隧)工程段。《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23号)中有关维修管理组织的规定如下:工务段管辖的范围(营业长度),单线以300~400km为宜,双线和山区铁路以250km左右为宜。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管辖的营业长度。使用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时,应设置机械化线路维修段。
工务段下设的线路维修管理组织有:养路领工区、养路工区和机械化工队;根据需要可设道口领工区或道口工区(或由养路领工区领导的道口工区),探伤领工区或探伤工区,路基领工区或路基工区;专业性较强且工作量较大的工作,可设由工务段领导的专业队伍。工务段设修配所。
线路维修组织分为修养分开和修养合一两种形式。
修养分开组织形式①机械化线路维修段负责综合维修的大型机械作业,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以及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②工务段直接领导的机械化维修队负责综合维修,养路工区负责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③养路领工区下设一个机械化工队和6~8个保养工区,机械化工队负责综合维修,保养工区负责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修养合一组织形式①养路领工区领导的3~4个机械化工区或6~8个保养工区全面负责线路维修工作。有大站时,可设站线养路工区、道岔工区。②机械化养路工区管辖的营业长度,一般单线铁路应不大于20km,双线铁路应不大于15krn。站线工区管辖线路延长以12~20km为宜。③养路工区管辖的营业长度一般不大于10krn。
路基维修组织路基维修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要根据路基设备和病害数量的多少及严重程度,由各铁路局酌情确定。铁路局可因地制宜地按实际需要设路基管理机构及路基病害检定组织。山区铁路或路基病害严重的工务段,应设路基室、路基领工区、路基工队、路基工区(包括危岩工区)。领工区一般管辖40~60krn,以2~3个工区为宜。领工区、工区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品。路基工区,负责路基的计划维修、经常保养及重点病害的观测和危及行车安全处所的巡守工作。路基工队负责全段范围内的小型病害整治工作。平原地区,路基设备及病害少的工务段,一般不设路基工我。路基维修工作可由养路工区负责,但应根据路基设备配备相应定员,进行路基养护维修、检查、评定和巡守工作。风沙地段的工务段,应设置治沙领工区和治沙工区。
桥隧维修组织《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有关维修组织的规定如下:
工务段负责桥隧设备维修工作。根据管辖桥隧数量的多少,下设桥隧领工区若干个。每个桥隧领工区管辖1500~3000桥隧换算米(参见桥梁隧道大修维修管理之桥隧换算长度),里程以100krn左右为宜。桥隧领工区下设工区,每个工区管辖800~1200桥隧换算米,里程以不超过50krn为宜。根据桥隧设备状况,工务段也可以成立一个或几个机械化工队,在段或领工区统一安排下,与工区密切配合,负责全段或领工区范围内的机械作业项目和段办桥隧大修工程。有长大隧道或隧道较多的工务段,还应设置隧道照明及通风工区。
特大且技术复杂的桥梁和特长隧道,铁路局可视具体情况设置桥(隧)工段(处)专业机构,负责该桥(隧)的维修工作。长大桥梁和隧道应设有桥梁和隧道巡守工负责桥隧的经常检查监视工作。
桥隧大修组织桥隧大修工程原则上应交由专业大修段施工。任务量大,施工力量不能适应时,可委托或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零小分散的也可交工务段施工。
线路大修组织《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规定:线路大修施工,应由专业线路大修队承担。工作量小,技术比较简单的大修件名,也可由工务段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