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口
平交道口(grade crossing)铁路和道路在同一平面上互相交叉的处所。当铁路与道路交叉时,道路交通量不大或没条件设置立体交叉时,应合理合并道路后设置平交道口(简称道口)。一般道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km。交叉时应尽可能正交,不得已斜交时,交叉角也应大于45º,以缩短道口的长度和宽度,要避免小型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车轮陷入轮缘槽内。
为使驾驶员及时发现道口,通过平交道口的道路应为直线,从最外侧钢轨算起,道口两侧的道路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 m,困难条件下也不应小于表1数值。
表1 道口每侧道路的最小直线长度(m)
| 道 路 种 类 | 道路计算行车速度(km/h) | |||
| 100 | 80 | 60 | ≤50 | |
| 公路、厂外道路、城市道路 | 50 | 40 | 40 | 30 | 
| 乡 村 道 路 | 20 | |||
为有利于道路上的车辆在道口前停车、起动和顺利通过道口。从最外侧钢轨外5m算起的道口平台长度不应小于停留一台车辆的长度,具体数值见表2。紧接道口平台的道路最大纵坡不应超过表3 数值。
表2 道口平台的最小长度(m)
| 道路种类 | 城 市 道 路 | 公路及厂外道路 | 乡村道路 | |
| 通行铰接汽车 | 通行普通汽车 | |||
| 平台长度 | 20 | 16 | 16 | 10 | 
表3 紧接道口平台的道路最大纵坡(%)
| 道路种类 | 城市道路 | 公路及厂外道路 | 乡村道路 | |
| 通行铰接汽车 | 通行普通汽车 | |||
| 一 般 | 2.5 | 3.0 | 3.0 | 3.0 | 
| 困 难 | 3.5 | 5.0 | 5.0 | 6.0 | 
为减少道口事故,对于铁路旅客列车设计时速达140km/h和120km/h的道口,必须设人看守;对于铁路旅客列车设计时速略小,达100km/h和 80km/h,但道口年均昼夜折算交通量(道口交付运营第五年)分别大于1万辆和2 万辆的道口,也应设人看守;对于铁路旅客列车设计时速虽低于上述数值,但道路直接通向飞机场或易燃易爆品仓库的道口和在最外侧钢轨5 m处停车,机动车驾驶员侧向瞭望视距小于表1 中数值的道口均应设人看守。
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看守房和电力照明以及栏木、通信、自动信号等安全预警设备。无人看守道口可根据需要设置道口自动信号。
改建既有道口,在困难条件下并有充分依据时,可保留既有道口的平、纵、横断面标准。参见道口定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