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preliminarydesign)铁路设计工作的第一个阶段。它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采用定测资料编制。是对设计对象所进行的通盘研究、概略计算和总体安排。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所做的具体实施方案,目的是为了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额内,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通过对工程项目所做出的基本技术经济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
1998年中国铁道部制定了新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程序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将初测和初步设计的部分工作,特别是线路、地质工作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且初步设计工作深度要求达到原技术设计的要求,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解决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提出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拆迁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及总概算;确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修改、批准后,作为控制建设总规模和总概算的依据,应满足工程招标承包、设备采购、征用土地和进行施工准备的需要。初步设计概算(静态)与国家批复的投资估算(静态)差额不应大于10%。
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工程标准和总投资等控制指标。如果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5%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审批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