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直线
夹直线(intermediate straight line)两相邻曲线间的直线段。设计时应力争使夹直线长度长一些,以利于为行车和维修创造有利条件。但为适应地形节省工程,需要设置较短的夹直线时,其最小长度受下列条件控制。①线路养护要求。夹直线太短,特别是反向曲线路段,列车通过时,因频繁转换方向,车轮对钢轨的横向推力加大,夹直线的正确位置不易保持。维修实践证明:夹直线长度不宜短于2~3节钢轨,钢轨标准长度为25m,即50~75m;地形困难时,至少应不小于一节钢轨长度,即25m。②行车平稳要求。旅客列车从前一曲线通过夹直线进入后一曲式线的运行过程中,因外轨超高和曲线半径不同,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频繁变化,引起车辆左右摇摆,反向曲线地段更为严重。为了保证行车平稳、旅客舒适,夹直线长度不宜短于2~3节客车长度。中国22型和25型客车全长分别为24.0m和25.5m,故夹直线长度不宜短于48.0~76.5m。客车通过夹直线时,要跨过夹直线前后的缓直点和直缓点,车轮与钢轨冲击引起转向架弹簧的振动。为保证缓直点和直缓点产生的振动不叠加,以保证旅客舒适,夹直线应有足够长度,使客车通过夹直线的时间不小于弹簧振动消失的时间。根据这一条件可知,夹直线长度与行车速度成正比,即行车速度愈高,所需的夹直线长度愈长。与UIC标准相似,中国铁路现行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夹直线(或圆曲线)最小长度与最高行车速度υmax(km/h)有关,即取Ljmin=Tυmax(m);其中具有时间量纲的系数T根据行车速度的大小和设置的难易程度取0.4~0.8。中国《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规定的夹直线(或圆曲线)最小长度见下表。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的并行地段,若采用表中规定的标准将引起大量工程时,夹直线(或圆曲线)长度不得小于20m。
υmax (km/h) |
140 |
120 |
|||
工程条件 |
一般 |
困难 |
一般 |
困难 |
|
τ |
0.8 |
0.5 |
0.6 |
0.4 |
|
Ljmin (m) |
计算值 |
112 |
70 |
72 |
48 |
采用值 |
110 |
70 |
80 |
50 |
|
υmax (km/h) |
100 |
80 |
|||
工程条件 |
一般 |
困难 |
一般 |
困难 |
|
τ |
0.6 |
0.4 |
0.6 |
0.4 |
|
Ljmin (m) |
计算值 |
60 |
40 |
48 |
32 |
采用值 |
60 |
40 |
50 |
30 |
纸上定线时,通常仅绘出圆曲线,为了保证夹直线的最小长度,相邻两圆曲线端点(YZ1与ZY2)间直线段的长度不应小于l01/2+Ljmin+l02/2(m),其中l01,l02分别为两相邻圆曲线所选配的缓和曲线 长度(m),Ljmin为夹直线最小长度(m)。夹直线长度不够时,应修改线路平面。如减小曲线半径或选用较短的缓和曲线长度,或改移夹直线的位置,以延长两端点间的直线长度和减小曲线偏角。当同向曲线间夹直线长度不够时,可采用一个较长的单曲线代替同向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