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落细联网联控动态监管员职责 确保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每月上线率不低于98%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联网联控应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动态监督管理职责,至少安排1名动态监管人员在岗在位,实现不同层级监管平台快速联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同时全面排查辖区重点运输车辆入网和每月上线情况,确保入网率达到100%、每月上线率不低于98%。
《通知》提出,各地动态监管人员要按规定数量完成重点运输车辆、二级及以上客运站、重点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的抽查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监督管理;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动态监控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工作,强化重点运输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工作,督促整改问题隐患。
《通知》明确,重点运输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限值,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和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专职监控人员要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接打电话等不安全行为;严格落实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存在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及时给予处理,对多次存在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当作为重点监控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岗前业务培训和定期教育培训等方式,推动专职监控人员达到熟练应用平台功能、实时监控运输车辆等工作要求。
吉林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查询比对,对没有办理包车牌、动态监控不在线、营运线路两端长期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车辆实施联合监管;督促指导重点运输企业定期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质量、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提高运输企业联网联控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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