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力推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26-01-08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浏览量:109 发布者:

1月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国已累计建成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超过60家,基本覆盖沿海主要港口和内河重点水域,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转有效的解纷服务网络。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王淑梅介绍,《意见》紧紧围绕“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提出强化源头预防、突出调解优先、提升调处效能、优化功能布局、深化信息互通、加强人才培养六项重点任务,明确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四项工作要求,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当日,8个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发布,涵盖水上交通事故、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多类纠纷,集中展现了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专业化调解和实质化解纷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为全国范围内推广该机制提供了实践参照。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表示,两部门共同印发《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为“一站式”解纷中心成熟实践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和统一规范指引,旨在让船员和企业在纠纷化解中真切感受到“省心、省时、省力”的便利,即通过“一站式”窗口省心,通过“快速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省时,通过非诉方式低成本解纷省力。全国海事系统将着力在机制上确保衔接顺畅,在专业上确保支撑有力,在服务上确保精准高效,全面深化与法院系统协同联动。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已进入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系统化协同的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表示,该庭将指导全国海事法院和上诉审高级法院,通过强化规范指引、深化业务协同、推广智慧司法等举措,切实将司法职能向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延伸,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供高质量的效力保障与规则引领。

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介绍,2020年6月,江苏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在南京联合设立了全国首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在提升解纷效率、整合跨部门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执行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系统性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协作,依托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进一步聚焦多发纠纷类型,推动海事调查专业优势与司法确认权威保障深度融合,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持续提升水上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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