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的中国铁路
自1876年吴淞铁路的出现,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大陆仅有铁路23500多公里。这些铁路大多数被帝国主义列强取得了实际上的控制权,铁路成了他们疯狂掠夺中国资源和财富的得力工具。例如,清朝政府期间沙皇俄国修建的轨距为1524毫米的中国东省铁路,全长1514.39公里,南满支路974.9公里,两条铁路形成“T”字形的布局,由沙俄直接经营。
日本在日俄战争期间擅自在我国东北修筑的安东(今丹东)至奉天(沈阳)的窄轨(762毫米)铁路261公里,奉天至新民府(今新民)窄轨铁路(1067毫米)60公里。
德国在山东建造的胶济铁路,其中青岛至济南全线394.1公里、张博支线39.2公里、淄川至洪山支线7.4公里。
法国修筑的滇越窄轨铁路(1000毫米),由越南海防直达云南昆明。
比利时以借款为名而控制的芦汉铁路,后改称为京汉铁路。自北京前门西站至汉口玉带门车站,全长1214.5公里,加上5条支线共计1311.4公里。
英国以借款为名而控制的沪宁铁路,从上海至南京全长311公里,沪淞支线长16.9公里。
英德两国以贷款为名而联合控制的津镇铁路,后改为津浦铁路。天津至浦口,全长1009.5公里。英国修建的九龙铁路35.8公里。
历届北洋政府为了取得列强的支持,借债充实军费进行军阀战争以消灭异己,不仅对清朝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和借款合同全部予以承认,而且继续出卖中国的权益,签定屈辱的条约,大举借债。在这种情况下,帝国主义对中国铁路权的掠夺又进入了高潮时期。其中有向比利时借款而修建的陇海铁路汴(梁,今开封)洛(阳)段,开(封)徐(州)段,长276.8公里,洛(阳)观(音堂)段,长29.6公里。
向比利时与荷兰借款修建的陇海铁路观(音堂)陕(州,今陕县)段、徐(州)海(州)段,长198.3公里。
向日本借款修建的(北)京绥(远,今呼和浩特)铁路丰(台)包(头)段,长817.9公里。
与英、法、德、美四国银团签订借款合同而修建的粤汉铁路武(昌)长(沙)段长365公里。
1928年6月,国民党开始执政。这时期,国民党政府搞所谓“中外合作”式的铁路建设。即由中国官僚资产阶级作为帝国主义在华代理人,控制和掌握铁路修建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大权。其中有德国与上海中国银行团合作投资修建的浙赣(杭州至株洲)铁路玉(山)萍(乡)段,长550公里。
英国让中国利用庚子赔款购买其器材设备修建的粤汉铁路株(洲)韶(关)段,长455.7公里。
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战胜利14年间,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占领区修建了近5700公里铁路,在关内占领区修建了900公里铁路。
由此可以看出,1949年以前的中国铁路深深打着各帝国主义列强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