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照明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 浏览量:10730 发布者:

  隧道照明(tunnellighting)出于运营线隧道内设备的检查及养护维修作业的不同需要,在隧道内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隧道照明是保证设备维修,提高设备质量,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设施。多年来由于隧道无照明设备,不能及时发现设备损坏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因而造成隧道内重大事故不断发生,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主观因素外,客观上都与隧道内无照明设备有关。隧道照明按照用途的不同有指示照明、检查照明和作业照明。

  指示照明是安装在隧道内的固定照明,要求照度低,使用寿命长。指示照明主要用于巡查人员检查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行车的障碍物,钢轨大方向以及轨道部件是否齐全,指示照明灯具一般安装在避车洞上方,间距为30m,同时指示行人走路及待避之用,其在隧道轨顶处的最小照度为1lx(勒克斯),能满足上述用途的需要。

  检查照明为用于线路轨距、水平、三角坑、轨道部件损伤的检查,及3m以内隧道衬砌裂损,渗漏等的检查,其照度标准在1m距离内应达到200lx,3m内不小于15lx。

  作业照明隧道内的大维修作业,工作面大,距离长,程序复杂,在大范围内其照度在地面上不应小于15lx,并随着地点的变化而移动,需临时架设作业照明灯具,灯具悬挂于隧道壁上或放置于避车洞内。

  隧道照明光源不断变化,20世纪50年代开始采用的第一代光源是白炽灯,60年代逐步采用碘钨灯、高压汞灯、日光灯等第二代光源,80年代以来,采用高压钠灯、低压钠灯的第三代光源。高压钠灯具有发光效率高、寿命长、用电省的优点,已广泛用在道路、广场及隧道照明。

  设置照明的基本要求《铁路隧道设计规范》及《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都明确规定,隧道直线全长1000m以上,曲线全长500m及以上的隧道应设置照明,以保证维修作业和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固定照明灯具及其配件,必须安装在隧道内的基本建筑限界以外。照明灯具及其配件、配线、锚固件、电源插座、控制开关等均应具有防潮、防腐、防震的“三防“性能,有瓦斯的隧道照明,还需具有防爆的保护措施。

  隧道照明用电电源铁路的电力线引自地方的可靠电源贯通线路。电化铁路由车站引接的电力牵引电源。在无电源的地方,可配备小型发电机组临时供电。照明的控制宜设在两洞口,采用一端、两端或分段控制。

  照明灯具目前新设及恢复的指示照明,一律采用小功率节能型的高压钠灯光源。作业用照明灯可选用适用的各种大功率光源可移动的照明灯具。检查用灯可选用新研制的镍镐碱性干电池多功能便携式灯具。

  在中国铁路约5000座隧道中,应设照明的隧道有1000多座。过去曾有部分隧道设置了指示照明,由于供电无保证、灯具耐久性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除近年新线及恢复安装的“三防”指示照明灯具外,大部分已经损坏,能正常使用的为数很少。但衡广复线的大瑶山等隧道指示照明则因采用高压钠灯光源及三防灯具,使用情况始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