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近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分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县(市、区),川渝毗邻地区至少每个市有 1个毗邻县(市、区)试点。
《通知》要求,一是要发展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升级打造“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供运融合综合服务站,加强村级服务点叠加赋能,优化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布局。探索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物流创新,实现节点共用。二是要整合农村运力资源,以乡村运输服务为纽带,切实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探索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供销企业等主体合作,共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运力、装备、人员等资源。三是要推进自动、半自动分拣设备以及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柜等智能设备应用,提高分拣、投递等环节效率。四是要加强组织保障,完善融合发展的部门协调机制,优化资金保障支持政策。
四川局表示,下一步,将以试点为起点,逐步扩大推进范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细措施,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新型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助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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