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持续做好强降雨防御应对工作
中央气象台9月12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交通运输部调整强降雨防御响应等级为四级。12日,交通运输部调度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苏、安徽、湖北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慎终如始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全面压实政治责任,系统复盘、总结经验,固化形成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交通运输部要求,要妥善应对本轮强降雨,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加强主动防御管控措施,强化公路领域“响应、巡查、管控”。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求,遇有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强化公路防御管控,严格落实禁限航措施,杜绝中小河河水陡涨陡落引发的船舶走锚、渡船航行安全风险。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聚焦本轮降雨集中的渠江、岷江、青衣江等流域,紧盯船舶集中停泊区、非运行船舶,严密防范跑船风险;强化防御管控,封停渡口码头38处,主动关闭高速公路收费站113个次、封闭管控普通公路4段。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雨量较大的红河州开展现场督导,对泸丘、峨石红、元绿、元蔓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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